木薯中毒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中医宝典 > 木薯中毒

木薯中毒系食用未经去毒或去毒不完全的薯块而引起。木薯中含有一种亚配糖体,经过其本身所含的亚配糖体酶的作用,可以析出游离的氢氰酸而致中毒。临床主要表现组织缺氧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症状,严重者出现呼吸、回流中枢麻痹而死亡。 木薯中毒常发生于我国南方地区,特别是新种植地区。根据临床表现,结合有吃木薯史诊断一般不难确立。目前解毒药物首选亚硝酸戊酯,亚硝酸纳及硫代硫酸钠三种药物联合应用,作用迅速而疗效显著。早期诊断,迅速治疗是抢救木薯中毒的关键。  

目录

  1. 临床表现
  2. 诊断依据
  3. 治疗原则
  4. 用药原则
  5. 辅助检查
  6. 疗效评价
  7. 专家提示
  8. 参看

临床表现

1.轻者恶心呕吐头痛、头昏、嗜睡或烦躁等。 2.较重者呕吐频繁,呼吸急速,脉快,紫绀抽搐等。 3.严重者昏迷呼吸困难瞳孔散大反射消失、心律失常呼吸衰竭等征。  

诊断依据

1.有吃木薯史。 2.洗胃或呕吐物中有木薯残渣,吐出物中常有核桃臭味。 3.急骤发生的组织缺氧及中枢神经损害表现。 4.尿中氰酸盐硫氰酸盐含量增加。  

治疗原则

1.催吐、洗胃、导泻。 2.静脉输液、利尿。 3.解毒治疗。 4.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轻症患者开始可不必用亚硝酸戊酯吸入。 2.重症患者首选亚硝酸戊酯、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但须注意后二种药不可同时注射。如无亚硝酸钠等药,可选用美蓝治疗,但疗效较差。 3.近年来认为依地酸二钴为治疗木薯中毒的有效解毒剂,与硫代硫酸钠合用还可增加疗效,可选用。  

辅助检查

1.对早期轻症木薯中毒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晚期重症及诊断不明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体征消失,各项检查正常。 2.好转:症状体征减轻。 3.未愈:症状体征无改变。  

专家提示

木薯中含氢氰酸,对人体危害极大,因此对群众宣传木薯的毒性,防止食入有毒或去毒不完全的木薯,老、弱、孕妇及幼儿不宜用木薯作为食物。一旦中毒,抢救必须迅速,争分夺秒,即使是危重症患者,一方面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同时使用解毒剂。防止木薯中毒的关键是不生食,必须剥去内皮后熟食。

参看